回答: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学生学习意愿,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潜能和专长,培养优秀人才,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提供证明材料(如相关竞赛获得奖励、有发明创造等),经拟转入专业考核合格;
2、学生学习期间出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它专业学习;
3、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经拟转入专业考核合格。
5、第三学期开学初,由学院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内容为第一学年主要的公共基础课。学生转专业成绩由转专业考试成绩绩点和第一学年的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组成。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净增人数原则上控制在专业现有人数20%以内。
6、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